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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教人许决字〔2016〕第1-7号
【时间:2016-06-20 】 【来源:区教委】【字号:    

 

王卫等同志:

        你于2016年4月6日—8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许可事项,本机关于当日受理。现已审查完毕。

        本行政机关认为,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、北京市贯彻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,本行政机关决定:

        你提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许可事项予以行政许可。


        附件: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(通过)人员名单


2016年4月19日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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