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权编号
C0100100
职权类别
行政处罚
职权名称
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进行处罚
实施主体
通州区教育委员会
处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,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
处罚种类
没收违法所得
执法流程图
“此处链接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”